真少爷他求我复合[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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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爸爸。

现在程之卓只闷头喝茶。

说着沈祚君往前一倾,“你就不想知道,当时曾绍为什么要跟我结婚?他可不知道我有个女朋友。”

程之卓:“谢谢,并不感兴趣。”

“这个爆炒鹅卵石啊,”沈祚君见程之卓抬眸,筷子一转,指向面前用石锅盛装的炒牛肉,雪花牛肉底下铺着一层油润的鹅卵石,滋滋拉拉冒着热气,“我是说这牛肉啊,油盐不进的,一会儿得跟经理提提意见——”

可等她侧身招手的一瞬间,却正和前来上菜的服务员撞个正着,热汤翻转,顷刻哗啦倒了一地。沈祚君触电般站起来,一并掀翻了服务员的三魂七魄。

还真是不能指桑骂槐,沈祚君一看,手掌根还有脚踝那里通红的一片,裙摆那里更是还在滴着热汤。

“真是的!叫你们经——”沈祚君一看小姑娘哭得花枝乱颤,只要她一个眼神都能立刻跪在地上,于是又改口让她下去和司机说,让他拿套衣服上来给自己更换,然后对程之卓说:“白费程总一片心意,看来今天这饭我是吃不成了。”

程之卓皱眉看了一眼,确实挺严重,于是说:“我送你去医院吧。”

“离这儿最近的可是协安,”灼伤火辣辣的,不时拨动着她脆弱的三叉神经,沈祚君却挑眉,还有心情逗趣,“程总要送我去吗?”

程之卓看她一眼,转身道:“我在外面等你。”

两人到了协安,沈祚君又改口说未免遇见程总不想见的人,挂个普通号就行,沈家世代行医,用药配伍她自己就清楚。程之卓承了情,接过司机的活儿忙前奔后,挂了号就带她去诊室找医生看诊。

以协安医院的权威程度,即便普通医生也可以和下级医院的主任副主任叫板,每天的病号很多,但胜在速度快,叫到沈祚君时,程之卓就帮人拿着外套,坐在走道里等她。手机时不时发来公司的消息,他心无旁骛地处理着,没注意人群往来,自然也没察觉有道灼热的目光隔着距离,正牢牢注视着他。

程之卓回复完消息,沈祚君还没有出来,他就有些无聊地打量起周围。要说程之卓对协安的熟悉程度可谓远胜现在的何氏,毕竟这里是他从小玩儿到大,又倾注了许多心血的地方。在接受专业洗礼之前,他先在这里接受了医药行业的熏陶。

毕业入职后,程之卓为更了解市场,尤其底层民众的需求,工作之余他不单要参加各种学术论坛,国际会议,还会亲自来医院做民调,冷冰冰的医学知识在这里就是一例例鲜活的生命,程之卓尽量做到对每例病患负责。

倘若不是碍于他身份尴尬,那些年庄氏上下对他的能力其实还是很肯定的。但也因为他的身份,这些肯定终究也只是肯定而已。

那天和曾绍吵架之后,程之卓再没来过协安,并非因为这里是庄氏控股的医院,或者说不单如此,他怕他还不够忙,以至于来到协安的间隙就会更轻而易举地想起曾绍这个人,想起他们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而且庄建淮抱恙,曾绍应该比例行巡视来得更加频繁,程之卓怕冤家路窄,一不小心就会跟他撞上。

也不知道曾绍的脱臼归位以后还有没有复发?程之卓漫无目的地想着,脱臼并不难治,连他也会,但当时他没敢直接上手,一来怕帮了倒忙,

二来是那天他就不该动手。

倘若没有重生,不管是从前的小庄总还是现在的程之卓,都是不应该会格斗术的,他没经过系统性训练,也从没有相应的兴趣爱好,这些全都是他在前世的监狱里学会,随着记忆一起重生到今世。所以技巧还在,但掌控技巧的力量却不成熟。

鉴于以往几乎没有需要程之卓动手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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