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渣室友意外当爹后

18、第18章(3/4)

他脑子里怎么想的?!

现实中也确实存在法学生自己打赢官司的案例,但那主要集中在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程序相对简单的案件中,现在连一部专门的动物保护法都没有,也没什么证据能证明三只小猫归程野所有,也就是说它们不属于私有物品。

既无“虐待动物罪”,也无所有权关系,难以定性“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

追责虐待流浪动物者难度如此高,程野到底要怎么赢?!

边悦溪下午的课也没心思上了,他这个理由跟辅导员请了假,带上身份证,直奔现场旁听。

边悦溪刚一坐下就发现了,旁听者几乎快把旁听席都坐满了!

来的人多是和他年龄相仿的学生,大抵都是他们学校的。

程野还真是……关注度极高了。

宣布开庭后,书记员核查完双方身份。

边悦溪听到了程野铿锵有力的声音。

他手里拿着纸张,一字一句,清晰而平稳地宣读起诉状,明确要对方赔偿和道歉的诉求。

被告学生请的律师立即答辩:“尊敬的审判长,针对原告主张的‘财物损害赔偿’,我方主张以下法律意见……”

该律师提出,根据民法典第114条和第1184条,这三只小猫的物权归属不明确,同时,损害结果无法量化。

“另外,本案实质是道德争议,而非法律纠纷,我国现行法未将动物情感价值纳入保护范围,若支持此类诉讼,将导致司法资源滥用,违背‘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的法理原则,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恳请法庭依法驳回。”

被告律师太专业,边悦溪手心都攥紧了。

程野没有半点慌乱,手上一按,呈现了几张图。

“以下是三只猫做绝育的检查单以及他们打疫苗的本子,还有我长期购买猫粮、猫冻干等用品的购物记录,上面标明了时间,此时间能证明我与受害小猫的长期喂养关系,不存在被告律师所说的‘原告不适格’的问题,我也有权要求被告赔偿我的损失。”

“同时,被告虐待动物的视频点击已超10万次,导致校园恐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下一秒,被告律师立即说,“法律未禁止虐待动物,不应扩大寻衅滋事罪适用范围。”

边悦溪手心里都浸出了汗。

程野表情未变。

法官敲击法槌,“现在传唤原告方证人,心理学专家姜明远教授出庭作证。”

法庭侧门打开,一位年约50的女性稳步走入,她手中执有一份盖有医院公章的评估报告。

宣读完誓词,姜教授按流程说明自己的专业背景。

程野语调平静,“你是否评估过本案虐猫事件对目击者的心理影响?”

证人翻开报告,“我们对7名目击学生进行了scl-90量表测试,结果显示,6人出现睡眠障碍,5人有持续闪回症状,其中一名患抑郁症的学生,gsi指数已达临床干预标准。”

“当人们对残忍习以为常,下一个受害者就不是动物了,而是人。这是所有暴力犯罪研究的共识。”程野表情淡漠,声音很轻,但每一个人都能听得清楚。

整个法庭都安静下来,就连被告席都没了声音。

法槌落下。

四周来旁听的人已经激烈讨论起来。

边悦溪胸腔里的颤动无复以加。

程野……原来是这么优秀的人吗?

*

从法院出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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