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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的沈观南觉得这句话不准确,毕竟黎彧不止是他的家人,应该改成
「黎彧在侧,灯火可亲。」
黎彧,
是沈观南赖以生存的氧气,
彧是沈观南一个人的灯火阑珊。
这是枚暗黑哥特风的复古玫瑰戒,材质不像银,彧不像铂金,更不像钛钢,倒像沈观南随身携带的定制战术笔的攻击头。
那个笔头的材质是钨钢,硬度HRA90,仅次于钻石,被称为“工业牙齿”,能轻而易举击碎钢化玻璃或是攻击人体脆弱部位。
沈观南是从大洋洲直飞回来的。那里以皇室工匠的鬼绝手艺闻名,富豪权贵们得了宝贝,基本都会去那约定制。
黎彧忍不住回头,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沈观南:“我听说皇室工匠很难约,你约上了就只定做这么一个玩意儿?”
“不喜欢?”
沈观南伸出手,拇指和食指捏住戒指上的重工玫瑰,轻轻一按,复古玫瑰花里突然冒出一截尖刺短刃。
清晨的光熙熙攘攘,长度不足一厘米的短刃在浅淡光线中闪着寒光,仿佛玫瑰身上的刺。黎彧不明白:“这么短能干什么,西瓜皮都比它厚。”
“不短,足够防身。”沈观南又按了一下戒指,短刃倏地收了回去,“你总是忘带战术笔,我只好把它做成饰品。”
黎彧
西北草原天亮得晚,林赛此时尚在青黄不接的昏暗中。他回故居收拾当初没来得及带走的旧物,这半个多月一直住在黎彧原来的房间。
这房间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羊毛毡奔马模型,还有一把威风赫赫的虎皮麒麟弓,紧挨着床头的墙上挂着大尺寸相框,是十三岁的黎彧背着箭筒,脚踏马鞍,自马背上纵身跃起拉满长弓的抓拍照。
照片上的少年雄姿英发,唇边荡漾着自信的笑,身后是玫瑰色晚霞和浸染半边天的绝美落日。
夕阳余晖在他周身镀上一层神圣的浅金,令他看上去好似草原上的神明少年,整个人都在发光。
林赛隔着昏暗凝望着照片上的少年,半晌后才摘下来,用防震隔膜打包好。
黎彧从小就不爱学习,文化课成绩很差,但跑马射箭一直是第一。他个子矮,发育得晚,又长了张雌雄莫辨的脸,经常被同龄人嘲笑,以至于隔三差五就和人茬架,到处比跑马射箭。
人家要是不肯和他比这些,他就气鼓鼓地跳起来打人。
阿妈经常说他不属于草原,彧警告过林赛不要动不该有的心思。但黎彧太过耀眼,就像沧海遗珠,哪怕沦落到这片名不见经传的草原,彧是最明媚最独特的,让人根本无法挪开视线。
微弱的曦光透过窗口斜斜地攀进来,林赛打包好最后一件要寄回牧场的东西,掏出手机联系快递员上门。
然后拿起特意留下来的,旧的外皮都卷翘起来的羊皮相簿,拍下来发给黎彧,问他还要不要。
黎彧回复得很快。
但总有人为了一己私欲,妄图毁灭这份天真,想把集团塞给黎彧,让他做被操控的傀儡。沈观南查不出在背后扶持这个人的势力,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借第二块油田引蛇出洞。
金乌一点点褪去,天色彻底暗下来,月光混合着树影铺在玻璃窗上,摇摇又晃晃-黑历史必须掌握在我自己手里!![握拳.jpg]
然后问:你回草原了吗?
林赛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低着头,拇指飞快地按手机屏幕。
脸颊很轻的被吻了一下。黎彧想睁眼,但是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