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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四十几岁的独居男人,他买这些东西,极有可能是和女友或做特殊行业的异性一起用。
不过看贾强这个生活状态——不善收纳、不修边幅,不注意卫生,缺乏卫生常识,有女朋友的概率不高。
直到痕检完成案发现场的痕迹采集,戚沨拿着箱子走向地面上最显眼的那滩血迹。
血迹呈小片喷溅状。照这个出血量来看,死者的确不至于当场休克,一口气跑下三楼是可能的。
痕检说,刚才在地上收集了一套男士衣裤,上面同样沾着血迹,有喷溅状,也有用手擦拭过的痕迹。但衣服尺寸比死者身上的那套要小,更像是嫌疑人匆忙换下来的。
就是说,嫌疑人有潜逃的行为,但在逃跑之前就被逮捕。
可问题是从报案到警方抵达现场,时间将近半个小时,足够嫌疑人换套衣服并跑出小区。
那么是什么原因将嫌疑人“留”在这栋房子里,不仅不逃跑,甚至没有阻止死者逃到楼下?
戚沨一边检查血迹一边思考,正在猜测嫌疑人的行为动机时,夏正回来了。
夏正已经换上装备,在戚沨身边蹲下。
戚沨问:“问出嫌疑人的身份了吗?”
“没有。”夏正回答,“他不肯说,而且精神状态不太对劲儿,有点恍惚,也不知道是不是装出来的。”
戚沨站起身,看着前方地上的血迹形态,又问:“你有没有注意过嫌疑人和死者的身长?”
夏正瞬间体会到许知砚之前所说的被突然‘点名提问’的紧张和刺激,他连忙说:“哦,死者应该不到一米七五,遇害的时候穿着拖鞋,比较接近净身高。嫌疑人差不多一米八,比死者高了六七公分。”
戚沨点头:“死者颈部的刀口是从上往下的倾斜切面。但从切面角度来看,当时两人的高度差距不只有六、七公分。而且刀口在颈部靠后的位置,说明死者当时背对着凶手,而且可能是一种趴跪准备逃跑的姿势,很难做到反手挡刀。”
再看血迹,最多的地方是在地砖上。从喷溅的方向来看,死者原本是坐在沙发上的,要往门的方向跑,但被茶几和凶手阻挡。
既然曾经坐在沙发上,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两人是朋友关系,正在说话闲聊,因此死者呈现出一种放松的姿态,而另一种可能就是,死者是被凶手压制在沙发上逼问,试图逃离时被杀。
再看沙发罩的痕迹,似乎死者挣扎得不算剧烈,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酒精麻痹的作用,令死者反应迟钝。
现在看来,刚才抓捕的嫌疑人就是凶手的可能性极高。
但问题是,从厨房拿菜刀,再回来客厅行凶,这个过程应该会被死者注意到。
死者有机会逃跑,却还是被凶手压制住,除了酒精作用之外,这说明两人在行动力、反应力和力量上存在非常明显的悬殊。
从刚才夏正三人制伏嫌疑人的表现来看,嫌疑人身材虽瘦,但力气很大,反应也足够快。如果他在作案后第一时间逃离现场,且避免走小区大门的话,单元门外那面三米高的矮墙应该拦不住他才对。
至于嫌疑人的身份,嫌疑人被逮捕后一直处于呆滞状态,期间只问过一句“人死了吗”,对于警方的提问没有回应半个字。
直到收队,留在支队待命的许知砚,将对应档案发到夏正手机上。
夏正收到消息,粗略地扫了一遍,对戚沨说:“这上面说,贾强曾有一次被举报强|奸的记录,女受害人名叫董承欣,她还有个哥哥叫董承宇,从五官轮廓来看,就是现场抓捕的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