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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奈心一横,索性给杨慎行换了衣裳,整理了书房,模仿字迹写下遗书,制造出自缢的假象。
他只是一个夫子,又怎么会懂这些尸体的门道,自缢于他杀,竟能被沈雁回一眼看出。
在勘察现场时,他趁着戴佳伟转移了众人的注意之际,偷偷将苏玉环的折扇丢在书架下面。
没错,沈奈喜欢苏玉环,偷过她的折扇,也与她诉说过自己的心意。
可苏玉环竟一点儿也不在乎!
说什么要将心思放在学问上,更能说出自己根本不喜欢男人这种愚蠢的话!
什么不喜欢男人,怕是根本就是为了拒绝他沈奈扯得谎言。明明她与山长走的那样近,若非有些私情,如何当的了莲清书院的女夫子。
如何能当下一任山长!而他在莲清书院那么多年,竟要辞退他!
区区女子而已。
既不接受他的情义,就连名气都比她大!
凭什么!
她才来几年。
爱意在此刻化为了满腔恨意。
“那时谁找到了证据?若是脾脏破裂而亡,又被换了衣裳,必然口吐鲜血,那便会有血衣。”
沈雁回嚼着洞庭饐,若有所思。
“它。”
谢婴指了指脚下摇着尾巴,与软绵绵示好的小狗崽。
第66章 槐花饭,牛掌柜,请做筵席
“给我温一碗酒。”
“得咧, 客官您的酒!五文钱。”
四月里,百花盛。
如意小馆的门廊檐上,多了一只泥巢。巢里两只燕子像是不怕人似的, 衔来柳枝固巢,又衔绿虫与浆果喂崽。那几只小燕子被养得肥肥胖胖,成日里叽叽喳喳地叫唤。
“就得喝上一口, 才有力气赶路, 畅快。我这一路走来, 嘴巴里干,又不想只喝碗茶水, 可真巧了, 唯有你一家食肆门口还卖酒。要真去了酒肆中买碗酒喝,指不定要抱一坛子上路呢。”
行人掏出钱, 丢进小推车上的瓦罐,“匡当”几声,撞出脆响。
他瞧了一眼地上正在献慇勤的小狗, 眉头舒展,疲惫之意骤减,“也真是神了,我倒是从未见过这猫儿碰到狗儿, 不追逐打闹,还能相处得这般融洽今日实在是风尘仆仆, 还有事要办,下次再路过青云县, 定是要来这如意小馆内用一次饭。”
“客官慢走!”
阿福捧着瓦罐, 伸手摸了摸小狗的脑袋,“喜洋洋, 软绵绵它不吃小桃子,你不要再叼给它了,你是全青云县混得最差的小狗。”
如意小馆的桌子上摆着扁箩,里头是新鲜的槐花,一簇簇的,宛如串串铃铛,嫩绿托洁白,格外幽香。
而馆内槐花的香,不止于桌上的槐花,而是甑中米粒与槐花交错,由炭火烘烤后散发。
喜洋洋将刚从花朵变成指甲盖大小的小桃子滚在地上,低下了头。
软绵绵瞧都没有正眼瞧它一眼,自顾自地用用舌头打理自己的毛发,然而趴在门槛处晒太阳。
坐在一旁喝茶的明成,第一次从一条狗的脸上,看到了辛酸与委屈。
没办法,谁叫软绵绵是原住民,而喜洋洋是后来者,但并没有居上。
“我说你来我们如意小馆之前,也算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的狗中一霸了,你成日去哄只狸奴做什么?”
阿福在碗中打了些米饭,又倒了肉汤与几块骨头,放到喜洋洋跟前,“再说了软绵绵能吃小桃子嘛,下次你去小河里抓条鱼给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