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摆摊开始建美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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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揭开锅盖,白汽蒸腾而上,葱花的翠绿点缀在奶白色的汤面上,萝卜块晶莹剔透,羊肉块软烂饱满,光是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

两人端着汤刚走进客栈大堂,林父几人已坐在桌旁等候。

许之珩把汤碗摆好,转身去取案几上的食盒,笑着打开:“我刚才去镇上转了转,听闻这几家食肆的招牌菜很是出名,就买了些回来。”

食盒一打开,香气更盛。

他每拿出一盘菜就殷勤地介绍一番,讨好未来岳父和大舅子的意味不言而喻。

“这是旋炙猪皮肉,是刚炙烤好的,火候掌控得极好,肥而不腻。”

“这是盘兔,是本地特色,用花椒和茴香腌过,越嚼越香。”

“还有这水晶脍,是城南张记的招牌,用鱼肉和高汤熬的冻,最是解腻。”

最后一盘菜摆上桌时,他抬头正要邀众人动筷,目光却先撞进了林窈的眼眸里。

她嘴角噙着浅浅的笑,正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咳!”林父清了清嗓子,伸手拿起勺子舀了一碗羊汤,不动声色地打破这微妙的氛围,“赶路辛苦,都别愣着了,尝尝阿窈炖的汤。”

许之珩立刻顺着话头接话:“对,先喝汤暖身子!阿窈炖的汤闻着就香。”说着便拿起林父的碗,给他舀了满满一碗。

王小鱼咬着勺子偷笑,被素娘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一下,才抿着嘴低下头,舀起一勺羊汤尝了口,热汤入口,舒服得让人忍不住喟叹出声。

师父的手艺一如既往地好。

素娘也点点头,夹了一筷子旋炙猪皮肉:“许公子买的这肉也好吃,配着羊汤正好。”

林父喝着汤,瞥了眼许之珩,见他正给林窈夹水晶脍,往嘴里塞了块萝卜。

简单休整一夜,第二日天刚蒙蒙亮,一行人便收拾妥当再次启程。

接下来的三天,他们日夜兼程,终于在第四日的午后,远远望见了京城的轮廓。

马车离城门越来越近,林窈掀开车帘,不由地感叹,这就是货真价实的古都。

光是城门就远比她一路上见过的州府城门巍峨不少,青黑色的城砖层层叠叠,堆砌起数丈高的城墙。

城门下往来的车马络绎不绝,有穿着绫罗绸缎的富商,有挎着刀剑的侠客,还有挑着扁担的农人,一派繁华鼎盛的景象。

“这就是京城啊。”王小鱼也探出头,忍不住惊叹出声。

马车顺着人流排队等候验明身份,轮到他们时,守城的士兵刚要例行询问,看到许之珩,立刻拱手行礼:“许小公子您可算回来了!”

许之珩温声颔首:“劳烦。”

那士兵笑着摆手:“小公子客气!将军和夫人每日都遣人来问好几遍,就盼着您回来呢!”说着他朝不远处一指,“喏,您看,夫人派来的人刚到!”

林窈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就见金玉跑得气喘吁吁,身形比先前圆润了些,远远就高声喊道:“郎君!您可算回来了!”

他跑到马车旁,先给许之珩行了一礼,又和林窈一行人寒暄几句,接过素娘递来的几包肉脯,兴高采烈地又往府里奔去报信。

来去匆匆,像旋风一样。

进了城,林窈更是目不暇接,往来行人摩肩接踵,各式杂耍、叫卖声此起彼伏,她的眼睛都快不够用了,直到许之珩说先找家客栈安顿,她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这份兴奋在掌柜报出房费时戛然而止。

许之珩选的客栈规模和临安府的百味楼旁的客栈差不多,不算顶尖却也干净整洁,可掌柜报出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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