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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头也不回地往播音室走了。
李珊珊气得够呛,恨恨地跺脚,捡起林可叮扔掉的狐皮手套,边往手上戴边嘀咕地骂道:“有什么了不起?等我找个好男人嫁了,谁还愿意上这劳什子破班!”
李珊珊之所以要死要活进到广播电台,就是想着播音员的工作体面,可以相看更优秀的人家。
从记事来,李珊珊就羡慕自己姑妈,凭着一张姣好的脸嫁进军属大院,吃香喝辣,最重要的是嫁人后再也没上过班,小日子过得多悠闲。
他姑妈嫁军官,她也要嫁。
李珊珊摸摸自己的脸,打小就有人说她长得像她姑妈,李丽也因此对她更照顾,才会张罗她和简文笙相看。
只要对上眼,这门亲成了,她就能逃离重男轻女的奶奶,还有这些个铁石心肠的邻居。
*
好不容易休个探亲假,终于可以回家看妹妹,格日乐本来兴致高昂,谁想半道杀出个简文笙,一盆冷水浇他头上,蔫了,哪怕下了车出了站也像一只打了霜的大茄子。
虽说还没到年底春运,但火车站仍是人满为患,放眼望去,全是脑袋,乌压压的一片。
林一杨比格日乐有精神,又是踮脚又是伸头,找来接他们站的家人,一眼扫过去,就率先看到了林可叮。
他急忙叫格日乐:“小叮当来接我们了!”
格日乐听到妹妹的名字,终于打起精神看过去。
简文笙和他一并转过头。
七十年代人们全心建造新华夏,服饰方面不注重色彩变化,大街小巷都是单一的蓝装,只有一些爱美的小姑娘,偶尔穿点其他颜色的衣服。
林可叮今天也穿了一件蓝色外套,因为天冷,另外围了红色的围巾,戴了红色的帽子。
大红配大蓝,本就显眼,加上周围的人被挤得一脸烦躁,就她一个人精神抖擞,活力四射地一个劲儿地往上蹦。
想不注意也难。
林可叮看到格日乐他们,抬手用力地挥了挥,热情无比地喊:“小哥!”
格日乐刚要回应,想起身后的简文笙,他急忙冲林可叮摆手:妹妹,低调低调!
林可叮以为他和她打招呼,便笑得更加灿烂,手也挥得更凶了。
动作太大,围巾从脖子上滑下来,巴掌大的瓜子脸完全露出来,又白又嫩,在日光底下明晃晃的勾人。
别说其他人,就是林一杨都看呆了,“格日乐,果然女大十八变,小叮当比两年前还要好看了呢。”
换做以前,格日乐肯定臭显摆地接一句:“我妹!亲妹!”
但今天没有,他忙着用身子挡住简文笙的视线,林一杨看他跟一只螃蟹似的,左右来回挪动,不解地问:“长跳蚤身上痒啊?”
格日乐没好气瞪他一眼,回头没看到简文笙,“人呢?”
“你说简团?早走了。”林一杨手臂一伸,搭上格日乐的肩膀,“我算看出来了,你不想把小叮当介绍给简团。”
格日乐扒开他的手,“我还以为你眼瞎。”
“简团多好,你不能因为自己和他有私仇,就耽误小叮当的终身大事。”林一杨劝道。
“好什么好,一点不好,”格日乐警告林一杨,“敢跟小叮当提简文笙一个字,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小哥!”林可叮脸都挤红了,终于接到格日乐他们。
格日乐看着她,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从林可叮五岁回家后,到他们高中毕业,兄妹俩一直都形影不离,突然分开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