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了前夫阴郁好哥们的崽[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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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拿不走-

程立这次遭遇的事件有点严重,但谁也不知道他惹了什么人。

前脚和陆洵闹掰,后脚就进了医院,家属报了警。

警察让程立想想是什么人打他,程立怀疑是陆洵。

但陆洵已经不在本市。

警察访问学校,跟校长了解陆洵这学生怎样,他摇头,“绝对不可能是陆洵,陆洵是好孩子,别冤枉他。”

而不为人知的角落,戴着黑色帽子的少年掸落一地烟灰,修长的手指划拉着手中的翻盖手机。

帽檐遮住了他所有情绪,晦暗不明。

闫文嘉像个狗一样跪在他脚下,小声汇报,“洵哥,留了条命。”

少年清清冷冷地嗯了一声,头都没抬,“我不在的这一个月里,让他别靠近宁柠。”

当微光再压不住他心中的魔,那他就阴暗扭曲地活着。

学业他要,宁柠……他也要。

想到宁柠,他胸口一阵窒息,他伸手按了按。

想像疯了一样抱抱她,汲取她的温度,让她知道他的心到底有多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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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8 ☪ 告白

◎“陆洵,能不能做我男朋友?”◎

轻轻出了口长气, 修长伶仃的手指拨开黑色冲锋衣的衣袖,一串沉香手串映入眼帘。

淡淡的香味冲淡了他片刻的焦虑和惶恐,他将沉香手串蹭到鼻尖, 往下再到薄唇, 虔诚又隐忍。

没人知道这串沉香珠子有什么用, 但被这人当成珍宝,闫文嘉跟在他身边的这两天, 见他每天都熬到很晚, 但那串沉香珠子从未离开过他的手腕。

他记得以前洵哥是从不戴任何饰品的, 他和程立不一样, 程立像个暴发户, 金戒指、铂金项链从未离手过, 但陆洵身上从没出现过任何饰品。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 他有了戴手串的癖好, 而且还跟佛珠似的, 但又看起来不是很昂贵的材料做成。

闫文嘉想不明白, 但也不敢问。

人人都道陆洵是好孩子,全市学生的楷模,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全国总冠军得主, 尚才贵族学院的天才, 哪个学校不以有他这个学生为荣?

可这样的人,私下脾性阴晴不定, 打人从不手软,闫文嘉见过他一脸血的样子, 那模样和恶魔又有什么区别。

尤其前天晚上打程立的时候, 闫文嘉吓得都没敢说话。

直到他一拳头血站起来, 修长的手指上都是程立的血, 可他却轻轻舔了

䧇璍

一下自己的手指,像极了吃人血的魔鬼。

闫文嘉看到他连神情都没变一下就吩咐自己,,“找人把他扔在医院门口。”

闫文嘉吓得大气不敢出,全身汗流浃背。

他一直以来对陆洵的印象被颠覆,他以为陆洵好惹,以前还时不时会欺辱他一下,这次闫文嘉彻底被吓坏了,匆忙应下陆洵的吩咐,回来又是道歉又是请求陆洵原谅。

陆洵只给他一句话,“以后,跟着我混,帮我办事,我能保证你活的好好的。”

闫文嘉感恩戴德,跪在陆洵的脚下谢他不计前嫌。

程立是尚才出了名的校霸,所有人都不敢惹,明面上大家都觉得陆洵是他的好兄弟,什么都被程立压一头,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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