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成了狼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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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汰的丛林法则中,牠们始终会占有一席之地。

叶知栀想象了狼群的未来,忍不住露出笑容,她与有荣焉。

她和小伙伴们的努力没有被辜负,她当年选择让狼群迁徙过来,是正确的选择。

“嗷呜—”

前方传来短促的呼唤,叶知栀听出来是有狼发现了好东西,不等叶知栀反应,银一的脚步一转,就往声源方向走去。

叶知栀一看,这才知道是狼发现了一株可食用的野果,散发着清甜的气息。

早春的时候可食用的野果子远远比不上盛夏,尤其是现在才刚渡过冬季,能找到这么株野果树,叶知栀很高兴。

狼群并不喜欢吃素,但牠们的王喜欢,狼群记住了她喜欢的口味。

叶知栀轻快的爬上树,将一颗颗珍珠大的野果子摘下,先扔了颗放嘴里,暗紫色的果皮还透着冰凉,她微微一咬,清香甜的果汁就迸发出来,果然很好吃。

她摘了不少装到蛇皮袋子里。

路上遇到不少出来觅食的动物,狼群尽管刚渡过冬季,牠们的食物充足,个个都没养瘦,反而膘肥体壮,这会儿肚子也是饱的。

活泼的年轻狼仿佛锻炼狩猎技巧般,时不时去追逐一下猎物,快要追上的时候慢下来,隔了段距离再加速,跑得十分欢快。而猎物们被追得一惊一乍到处乱跑。

叶知栀忍不住感慨,可真是岁月不饶人,曾经她和银一牠们也是这么欢脱的,一出来放风那就是脱了缰的野马。

现在年纪大了,个个都稳重起来了。

她正感慨着,不远处的二棕不知道怎么突然惹着三白了,被三白追着打。二棕的尾巴夹起耳朵折起,嗷嗷叫着往丛林里窜。

小白和银小灰不知是看热闹还是劝架,嗷呜叫着加入进去,整个丛林瞬间活了过来似的,簌簌作响的枝叶中,只见狼群乱窜。

叶知栀:“……”她看看闹起来的狼群,沉默片刻,突地嗷一嗓子,银一,快,快去劝架(看热闹)!

银一猛地一跃,迅速跑过去。

年轻狼捕捉到动静,竖起的耳朵抖了抖,嗷嗷叫着冲过去,蓬松的尾巴甩得飞起。

真正稳重的老狼,依旧悠闲踱步,八风不动。

第289章

叶知栀在狼群里待了五天,整天在丛林里到处窜,在狼群的陪伴下,将峡谷一带领域重新熟悉,她心底那股族狼长辈逝去的所带来的哀伤和不安悄然淡去。

随着春季到来,山林越发热闹,许许多多的动物出来觅食,植物也舒展起枝叶,生机盎然。

冬眠了一整个冬季的玲珑醒了过来,牠才刚出洞,嗅到叶知栀的气息,顾不得正在觅食,就兴奋的找过来。

彼时叶知栀带着狼群进行了一场大型狩猎,自回了人类社会后,她参与的这种团体狩猎行为的凑次数并不算多,但她和狼群的依然默契十足。

现在的狼群强大到狩猎的时候轻而易举就能获得猎物,牠们并不因此懈怠,而是会思考怎么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多的食物。

叶知栀学了不少人类的功夫计谋,拼拼凑凑应用在狼群上,狼群跟着叶知栀,更加丰富了作战技巧,而这些能力,使牠们在丛林更是直接碾压其他动物族群,哪怕是个体比狼还更强大的不少的猎食者,也有一战之力。

一直以来,单体的战斗力相对团体战斗来说是狼的劣势,但现在已经弥补了这个短板,而个体更加强大,团队的战斗力更是翻倍爆表,起码现在敢将狼群当猎物的顶级猎食者不多。

哪怕是小辈,也学到了其中精髓,牠们长成后出去历练,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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