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10(11/36)
啊?你脑补了些什么?
1715年8月24日 康熙五十四年 七月十四 阵雨
今日雍亲王坐堂,审理仙女巷纵火案的涉事三方。
这是我们到天津的第五天,经过五天的筹谋,案件走向已全在他掌控之中。
经查证,火的确是烟客放的,但这名烟客是商船的船员,船员之所以有烟瘾,是因为商人曾多次以烟土贿赂船员,帮其运送走私货物。
商人在此案中,既是受害者,又负有间接责任,并犯走私罪。
走私物被津领帮拦截,违禁在仙女巷售卖,火灾发生后,没有及时救灾,还纵容帮派成员打伤平民,负直接责任,并犯持械伤人罪。
至于莫凡,十大罪状中,涉及漕运的,有怠政之罪;涉及津领帮的,有管理失察之罪;涉及阿芙蓉,则有处置不当之罪;
至于冒任朝廷官员……商人从湖南请来了莫凡的族长,可族长老眼昏花,一会儿说看着像,一会儿又说胖的认不出了,证词不被采纳。
商人恼羞成怒,竟把矛头对准雍亲王,说他偏袒麻匪,得罪的是江南两省整个士绅阶层!
雍亲王冷笑道:“区区套利者,妄想操控国家经济甚至颠倒官场黑白,应该说,是你们这群贪鄙狂妄之徒得罪了本王!只要本王在,就没有你们好日子过!”
最后,走私者抄没家产,锒铛入狱。津领帮帮主自断一臂,压下不服的帮派成员,甘愿入狱,但求保全帮派。莫凡有错无罪,暂交官印,以白身处理衙门事务,等候皇上发落。
同时,还有两条有利于商人的消息,第一,浮增关税被取消;第二,漕运收回朝廷管理。
宣判完毕,雷声滚滚,天公送来一阵清凉大雨。
雨后一道彩虹挂在钞关的浮桥上,夕阳的余晖泛在河面上,波光粼粼美不胜收。两岸百姓欢呼雀跃,奔走相告,街道上锣鼓喧天,喜气洋洋。
这里事毕,按行程,我们应该立即出发离开。
可莫凡和几位知县苦苦挽留,非要让我们再留一夜。
巡视团几位大人都疲惫不堪,纷纷向雍亲王申请歇息一夜。
于是我们有了几个时辰假期。
趁着黄昏凉爽,我带着晓玲准备出门逛街。没想到雍亲王也换了身布衣,跟着下了楼。
他瞥了瞥晓玲挽在我胳膊上的手,不悦道:“她穿着男装,你这样当街拉拉扯扯,成何体统!”
晓玲往我身后一躲,赶紧把手抽回去。
我只好回去换女装。
换完衣服,却见莫凡等人已簇拥着雍亲王走远了。
晓玲朝我嘀咕:“刚才我听他们说,要带王爷去大红楼。我记得,小乞丐们说,那里有个潘七格格是不是?”
啊……是有这回事!
他们竟然去逛青楼!真脏!
我顿时觉得恶心,逛街的兴致败得一干二净。
恰在这时,一楼客房传来一声悲痛惊呼。
“狗蛋!”
是宁子珍的声音。
昨夜我将求来的恩典说与她听,却篡改了对沈如之的处置。
我说,王爷答应赦免沈如之,前提是她要先回死囚。
今日案件审理时,她作为驳倒商人指控的人证,为莫凡站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