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10(25/36)
这天下了半天中雨,到下午才略略转小。
我惦记着正在追更的小说,揣上一封邀请函,打伞来到文化街。
出摊的不多,我追的作者也没来……好失落!
“姑娘!”
刚悻悻然转身,身后忽然有人叫。
回身一看,一个头戴斗笠,全身湿透的清瘦男子立在我身后一米开外,从怀里掏出一个油布小包,朝我递来,垂首道:“……这是今天写的。”
我一愣,连忙接过来,赶紧打开油布包,里面厚厚一沓宣纸,上面的字迹略有些潦草,但故事内容赫然是我正在追更的小说!
我既惊喜又感动:“今天不能出摊,你专门在这儿等我?”
他矜持了片刻才点头,语调不卑不亢:“姑娘每日都来,要是我不来,您岂不是白跑一趟。”
天呐,这是什么神仙作者!双向奔赴的作者和读者关系也太美好了吧!!
我把文稿郑重护在身前,“在雨中站着看有些不便,不如我们找个地方略坐,正好,还有个事情与你商量,你看可否?”
我的神仙作者自然不会拒绝我。
旁边就有个茶馆,我找了个雅间,请他入座,他却坚持要坐在大厅。
……是我疏忽了。教化之地,男女大防的观念深入骨髓,不宜共处一室。
依着他,我们返回大厅,在人最多的地方找了个桌子,往小马扎上一坐。
我招呼店小二拿了几条干布巾给他,又叫了壶热茶,然后才开始看最新更新。
之前我们隔着一张桌子,一个写书,一个读书,并没有什么交流。
他一直伏案,只留给我一个寸头——虽说留头不留发,奈何穷人没钱经常剃头。
即便我想吐槽某个角色或某段剧情,也不好意思打扰他,我甚至连他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
这一次,虽然仍隔着桌子,但他身前没有纸笔,只能干巴巴捧着茶杯,时不时啜饮一口,整个人局促紧张。
为了缓和局面,我先同他讨论了下剧情。
说到小说,他自信起来,抬头看着我,认认真真地分析剧情人物。
他瘦的皮包骨,脸色苍白,眼神恹恹的,嘴周糊满茂盛的胡须,给人一种忧郁孤独的感觉,但他的笔锋和思想,又非常犀利深刻。
我一边听一边走神:他好像只适合以笔为剑写江湖,并不适合在现实世界大杀四方。恐怕不能胜任我想交给冠军的任务。
不过,征文比赛至少是一个出名的好机会,或许能给他带来一些转机。
我摘下假发,自我介绍了一下,把邀请函递过去:“如果你愿意参加,我保你进前三甲。”
他反应淡淡的,甚至犹豫了一会儿才把邀请函接过去,接着扣在桌上,抬眼用那双沉静幽深的双眸看着我,“你是不是想选出一个执笔人和文官打擂台?”
不愧是我喜欢的作者!一针见血!
但科举毕竟还是他的梦想,让他得罪文官,就相当于自断前途。
我不能说的太直白,打磨了下措辞,斟酌道:“其实,我是想给天下文人开辟第三条出路。”
文人最好的出路是做官,其次是做官员幕僚。其他的,都算不上体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