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断案(上)(2/3)
王家的确是县里的劣绅,而且专横跋扈。祖上曾经有人当过大官,熟读律法,因此自恃懂得些许律法,便在规绳一边反复横跳,平时也拿他没法。
县尉下意识地认为那女子死得蹊跷,便传了现在王家的主人来。
王琮人模人样,玉冠锦袍,在公堂之上自恃冷静。大堂外的听众议论纷纷,有的窃窃私语,骂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前日三渔民自县外河中发现一女尸,经过查证是王氏女婢,自新汲卖入许县王琮家中为婢,短短几日暴毙。”
门吏将一男带入公堂,蓬头垢面,黑面麻衣,身形瘦弱。只见他抬头,陈群仔细辨认,是那人的少年。
那少年眼里含泪,黑脸透红,愤愤不平的模样。“张宥,你是何时将你小妹卖入王府,之后可与她见过面?”
少年磕了几个头,只说自从将小妹卖出,从此就没有看过他。只求县尉能够找出凶手。
汤县尉沉吟片刻,让仵作上来,并且将尸检情况仔仔细细地说了一遍。
“此女名为张倩,死因确实是溺水,通过对尸体的检查,死者后背和腿上有许多大小不一的紫青伤痕。”
“大的有六寸多,不似男子的脚印,小的仅有指甲盖长,但是深而尖。”
县尉将头扭过来,看向王琮:“王琮,你言婢女之死乃是意外溺亡,可是为何身上有伤痕?”
“本官怀疑是你府中虐待致死。”
王琮说道:“县尉,此女虽为我府中婢子,然死于郊外,溺水而亡。至于身上伤痕可能是杀人途中反抗所致。”
“而且昨日县尉已经问过我府中上下,此女一直以来普普通通,不曾惹人注意。忽然死于郊外,我们没有注意也是自然。”
对于这种没有证据无法定罪的案子,死者不过是主人家中的一个奴婢,死因不明,一般都最多只能判主人赔偿钱财。
陈群从屏风后走出来,公堂之上冲着汤县尉行了个揖礼,轻声说道:“县尉,王琮所言不错,然死者身份虽然轻贱,但人命珍贵。”
“此案诸多疑点,不能匆匆判决。”
县尉问道:“陈公子有何见地?”
陈群说道:“在下方才看过死者的伤痕,很像是被人踢踹掐捻所致。”
“仵作也说,伤痕形状很像脚印,但是太小不像成年男子。”
“我怀疑乃是府中女眷虐待所致。”
汤县尉点点头,叫人传唤王琮妻妾。王琮正妻早亡,此人风流好色,但是只有一名小妾,刚刚成为正妻。
妻为李氏,长得明媚动人,一袭艳色长裙,虽在后院但仍然如娇花一般艳丽。但是久看无味,陈群不免想到为什么王琮从未娶妾。
李氏一上堂就显得惴惴不安,经过询问之后承认张倩是刚刚进来的婢女,因为乖巧听话,做事稳重所以就让她给自己梳头。
“只是自从前日,便再也没见过她,不曾想竟然是死了。”
汤县尉在她身上打量片刻,引得李氏脸色稍变。前者忽然指向他的一双绣鞋,在裙摆之下若隐若现,那一双足小巧可人。
他叫李氏撩起裙摆露出绣鞋,有心着估计,刚好有六寸多一点。若是见过伤痕,应当是能将二者对比起来,很是吻合。
县尉让小吏带她下去与张倩身上的伤痕进行对比,不一会儿就见李氏面色苍白地被带上来。她的脚印与张倩背上的紫痕十分吻合。
李氏辩驳说道:“女子脚印大多都是这般大,而且我一介女子,怎么能将她杀死。”
她这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