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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断案(下)(2/3)

县尉见好就收,两人的对骂不难听出事情的前因后果,便要判案。

“李氏性恶嫉妒成性,蓄意杀害家中女婢,判罚其向其家属赔偿铜钱二十吊。”

此时,刑法都是对情节严重者而动用的,对于这种杀害奴婢的行为,虽然有律法规的,然地方县官都是用银钱赔偿了事。

因而堂下也没有反对的人。

陈群站出来,沉声说道:“县尉,律法中规定主人不可杀害奴婢,律法不可废。况且李氏多年来打骂奴婢,性情残暴,情节严重,必须从严处置。”

县尉捻着下颚胡须,沉吟片刻,若是只惩处李氏杀害奴婢的罪,往大了说的确可以按照蓄意谋杀这等严重情节惩处,往小了说也就是处死女婢,判处赔偿也是情理之中。

他的目光在陈群身上徘徊几刻,转而发现王琮看向李氏的愤恶眼神,便有了计较。

于是暂且将李氏关押,再作决断。

而王琮无罪释放。

这种判决在陈群心里是意料之中的。汉朝律法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便是“亲亲相隐”。

所谓亲亲相隐,就是法律允许亲属之间可以隐藏、包庇、藏匿犯罪者。这主要来源于孔子的理念,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不仅仅是从汉朝开始,秦律中也有规定:子告父母,妻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

而汉朝一直以来都是坚持儒家思想的,维护着“三纲五常”的统治秩序。从宣帝开始,宣帝地节四年下诏:“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子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延尉以闻”。

自此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相互隐匿犯罪行为免于刑法

奴婢的地位一直很低贱,虽然汉朝很多皇帝都有释放奴婢的政策,尤其是王莽篡位当了皇帝之后还颁布了禁止买卖奴婢的法律。

然而这种性质的法律根本就不符合封建社会性质,一直以来不仅仅是官僚地主,还是平民百姓,都默认这种奴婢买卖。

判决结束之后,汤县尉请他到后堂。

他言及“陈公子正直通雅,然本官判决既要符合情理,又不能违背律法,着实为难。”

陈群表示理解,俩人交谈一会儿之后,陈群便告辞离开。

他出了县衙大门,只见好友站在对面,正东张西望,但是不难看出是在等着他。

“嘉弟!”

后者笑着转过头来,快步上前来拍着他的肩膀称赞道:“阿正此种做法,真叫我目瞪口呆。”

“什么?”陈群疑惑道。

“你为何想到要诈他们?”郭嘉笑眯眯地问道。

“这便是人性的弱点。我虽第一次见人断案,但是李氏和王琮之间本就相疑相恶,我不过是用一种更加迅速的方法让案件水落石出罢了。”

陈群说着,竟然是缓缓叹了一口气,他并不觉得这样的断案手法可以是一种好办法,相反,仔仔细细思来只觉得有些可怕。

郭嘉正要说什么,县衙内缓缓走出一人,只是看到陈群,便径直上前来对着他深深磕了一个头。

陈群吓了一跳,连忙拉起这个人。

这个比他大的少年一脸感激涕零,连连对着他道谢。“公子坚持要县尉处罚李氏,还小妹一个公道,小人在此谢过。”

陈群轻声安慰他许久,后者低声懊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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